雅安市近日發布了一項關于優化調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以進一步滿足市民的住房需求。該政策主要包括對住房公積金貸款和提取政策的調整。
在貸款政策方面,通知規定,至2025年6月30日前,凡在雅安市行政區域內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并滿足正常繳存6個月(含)以上等基本申請條件的職工,其公積金貸款額度將不受繳存時間系數和賬戶余額的限制。
在提取政策方面,首先,階段性放寬了購房提取范圍。同樣至2025年6月30日前,繳存人在雅安市內購買自住住房且無未結清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存在其他不允許提取情形的,可一次性申請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雙方父母或子女的住房公積金,共同申請提取金額與貸款金額之和不超過購房總金額。但值得注意的是,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房屋交易并不適用此政策。
其次,取消了省內異地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限制。職工在四川省內購買自住住房申請提取公積金時,不再需要購房地與職工本人或配偶戶籍所在地或公積金繳存地一致。
最后,優化了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頻次,支持繳存職工自主選擇按年或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來支付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