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5年1月31日,中國資本市場迎來了新年后的一起重要監管事件。滬深兩大證券交易所分別對東北證券和海通證券進行了處罰,原因是這兩家券商在業務管理上出現了顯著疏漏。
東北證券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其交易及相關業務管理上。根據上交所的現場檢查,東北證券在交易系統的應急預案執行、網絡安全事件的報告以及客戶交易行為管理等多個方面存在漏洞。特別是在網絡安全方面,公司未能妥善執行應急預案,且在發生網絡安全事件后未及時上報,暴露了其在系統管理上的不足。客戶交易行為管理也存在問題,如職責分工不明確、培訓制度不健全、監控指標設置不合理等。這些問題不僅影響了交易系統的穩定運行,還可能對投資者的權益造成潛在損害。
值得注意的是,東北證券因網絡安全問題被罰,也是2024年以來首張涉及網絡安全事件的罰單。這反映出監管機構對券商網絡安全問題的重視,也提醒了券商需要進一步加強網絡安全風險及輿情的監測和應急處置機制。
與此同時,深交所也對海通證券及其兩名保薦代表人進行了處罰。處罰的原因是海通證券在保薦優巨新材創業板IPO的過程中存在多項違規情形。優巨新材的IPO申請在2022年6月24日被受理,但最終在2024年4月19日因撤單被終止審核。
經深交所調查,海通證券及其保薦代表人在保薦過程中存在未審慎核查發行人對主要客戶的銷售模式、未督促發行人合并披露同一控制下客戶銷售收入、未審慎核查發行人收入確認時點的準確性、未審慎核查發行人部分采購的真實性及價格公允性以及對資金流水的核查程序執行不到位等問題。這些問題嚴重影響了投資者對發行人經營和財務狀況的正確判斷。
例如,在銷售模式的核查上,海通證券未能充分關注發行人與部分客戶的銷售模式存在經銷特征,且未審慎核查發行人與某主要客戶的交易模式。在收入確認方面,海通證券未能督促發行人準確披露同一控制下客戶的銷售收入,且未審慎核查收入確認時點的準確性。在采購核查上,海通證券未能審慎核查發行人部分采購的真實性及價格公允性,存在無物流信息證明交易真實性的情況。在資金流水核查上,海通證券未審慎核查異常資金流水往來,未核查重要主體資金流水,且資金流水核查報告相關說明不準確、不完整。
這些違規情形不僅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也影響了資本市場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因此,深交所對海通證券及其保薦代表人進行了處罰,并要求其加強內部管理,提高保薦業務質量。
此次處罰事件再次提醒了券商和保薦機構在資本市場中的重要角色和責任。作為資本市場的中介機構,券商和保薦機構需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加強內部管理,提高業務質量,確保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同時,監管機構也需要繼續加強對券商和保薦機構的監管力度,確保其合規運作,維護資本市場的穩定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