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業協會近期頒布了《證券公司收益憑證發行管理辦法》,為證券公司的收益憑證業務提供了全面的規范框架。該辦法旨在明確業務定位,強化風險管控,并保護投資者利益,同時促進市場的健康發展。
收益憑證作為證券公司場外業務的一部分,在服務居民財富管理、拓寬證券公司流動性管理渠道方面發揮著積極作用。新管理辦法從六個方面對收益憑證業務進行了規范,包括明確業務定位、強化風險管控、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等。

在投資者保護方面,新辦法強化了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證券公司對投資者進行風險揭示,并堅持審慎原則設計浮動收益憑證。同時,在金融風險防范上,根據證券公司分類評價結果實施分級管理,控制信用風險。
新辦法還為收益憑證作為證券公司債務融資工具提供了明確的制度依據,有助于證券公司快捷滿足資金需求,拓寬流動性管理渠道。目前,全市場存量收益憑證規模已超過3800億元,其中機構投資者持倉規模占比超過80%。

業內人士表示,新管理辦法的實施對證券公司整體影響很小,且設置了最長不超過兩年的過渡期,以平穩接續存量到期規模。
收益憑證業務自2014年試點以來,運行相對平穩,未出現違約事件。截至2024年8月底,全市場存量收益憑證數量達到1.76萬只,成為證券公司中短期債務融資的重要方式。

對于機構投資者而言,收益憑證可以通過靈活定制滿足多樣化資產配置需求;對個人投資者而言,則是一種財富管理工具。新管理辦法的出臺,將進一步促進收益憑證業務的規范健康發展。

浮動收益憑證可以掛鉤多種標的,條款設計靈活,有助于提升證券公司的產品創設和風險管理能力。隨著新管理辦法的實施,收益憑證業務將迎來更加規范、健康的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