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樓棟公用排水排污管道堵塞,物業疏通后又再次堵塞,污水倒灌致房屋受損,房主、樓上住戶、物業公司各方責任如何劃分?
案情簡介
家住順德某小區1棟105房的小王,在2022年9月,家里一樓客廳、次臥的天花板受損、漏水滲入墻體,導致整屋斷電。而樓上205房屋業主小張,從2020年至滲水事故發生期間,均身在省外照顧父親,房屋無人居住。隨后小王找到物業要求處理漏水事宜。
物業聯系上了小張,雙方協商由物業上門查看現場,后發現漏水是因樓棟公共下水道堵塞,反涌至205房廚房洗手池排水口所致。不久后,物業妥善處理了公共下水道堵塞問題,小王自費修復自家房屋,問題得到了暫時的解決。
2024年1月,小王家中的大廳再次出現天花板漏水現象,他又聯系上了小張。小張聯系物業進她家查看,發現漏水的原因仍是公共管道排水反涌。隨后,物業使用機器將公共管道疏通。但是沒過多久,反涌問題又開始出現。
小王認為這種情況的反復發生,是小張常年不在家,一直拖著不處理導致;其次,這是公共區域的下水道,物業公司也要擔責。協商無果后,小王將小張和物業公司一并告上法庭,要求賠償損失。
小張覺得自己很委屈,自己的房子常年無人居住,不可能存在破壞管道的行為。
物業公司則認為,返水滲透的區域為小王自有房屋內部天花板,該區域無任何管道通過,屬于住戶的專有部分,不屬于物業服務范圍,而且是由小王違規裝修、擅自封閉公共排污管的行為導致,理應自行承擔相關損失,物業公司無需承擔責任。
裁判結果
審理期間,法院進行了實地調查,確認205房屋屬于無人居住狀態;105房屋天花板及吊頂存在水漬,一層廚房部分被改為酒柜,廚房區域的公共排水管被封閉且未留下檢修口,該排水管下穿至105房屋負一層后,橫穿負一層,做了封閉裝修且未留下檢修口,排水管最終來到105房屋外的花園。
法院審理認為,105房屋天花滲水,確是因公共排水管道堵塞導致205房屋廚房排水管反涌引起的。小張在損害發生期間未實施任何侵權行為,沒有過錯。物業公司作為物業服務提供方,對公共管道沒有充分履行維護、保養責任,存在過錯。小王裝修時封閉公共排水管,且未留下檢修口,導致物業公司檢修困難,自身也有過錯。
綜上考慮,法院認定小王對損害結果承擔40%的責任,物業公司承擔60%的責任。小王的經濟損失共為15000元,因此物業公司應向小王賠付9000元。目前,該案已生效。
法官說法
樓棟排水管道直接關系居民日常生活的便利性和舒適度,排水管道設計或維護不當,可能會導致漏水或堵塞,引發不必要的鄰里矛盾。業主在裝修時不應私自改裝或是封閉檢修口,防止管道性能被破壞,為日后檢修造成阻礙。
物業服務公司也應妥善維護、養護和管理物業服務區域內的業主共有部分,對排水管道等公共設施要做好定期檢修、排查工作,以便能及時發現并阻止業主私自改動水管等破壞公共設施的行為。若遇到業主不配合的情況,應及時溝通和協調,推進檢修工作,不能遇難而退,逃避責任,放任隱患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