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證券交易所(北交所)為進一步明確市場定位與把握標準,對擬上市企業的創新特征信息披露及論證工作進行了引導。據中證金牛座報道,北交所要求保薦機構需進行充分審慎核查并發表明確意見。具體而言,欲在北交所發行上市的企業,在報告期內應具備基本的創新投入或產出,并原則上滿足至少一項基本要求:通過持續研發投入維持創新與競爭優勢;通過獨立或合作研發形成并應用知識產權成果于主營業務;或積極參與標準研究制定并取得一定成果,如參與制定2項以上國際標準、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在推薦企業申報北交所發行上市時,保薦機構需充分評估企業是否符合上述基本要求。對于不符合要求的企業,北交所審核機構將通過強化問詢審核、征詢行業咨詢委或主管部門意見等方式,嚴格把關企業是否符合北交所定位,并結合各方因素進行認定。
這一舉措旨在引導和規范上市申報行為,確保北交所上市企業的質量與定位的準確性。通過強化信息披露與論證要求,北交所期望能夠吸引更多具有創新實力和潛力的企業,進一步推動市場的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