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及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近日聯合宣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全國鐵路系統將全面推廣數字化的客運電子發票服務。此舉旨在響應中央關于鐵路領域發票電子化的號召,提升旅客獲取報銷憑證的便利性。
國鐵集團積極跟進國家數字化電子發票的推廣進程,并與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緊密合作,研發了鐵路客運電子發票服務平臺。該平臺已與國家稅務總局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實現互聯互通,經過前期試點和技術測試,現已具備全面推廣的條件。
電子發票將作為鐵路運輸企業提供的旅客運輸服務的報銷憑證,與紙質增值稅發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與紙質報銷憑證相比,電子發票票面信息更豐富,獲取更便捷,使用更高效經濟,且全程無紙化,更加環保。
旅客在行程結束或支付退票、改簽費用后的180天內,可通過鐵路12306賬戶申請開具電子發票。如填寫信息有誤或行程改變,可在180天內重新申請開具新的電子發票,原電子發票將作廢。
購買方可通過國家稅務總局電子發票服務平臺的稅務數字賬戶進行電子發票的查驗、下載和稅款抵扣等操作。鐵路運輸企業為旅客開具電子發票后,將不再提供紙質報銷憑證,跨境客運業務則繼續沿用現行鐵路報銷憑證。